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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醫流程

急診就醫流程

1.檢傷分類
目前有內、外、兒、骨科,提供24小時服務。經護士詢問病情及測量體重、血壓,等生命徵象決定病人科別。醫師看診及處理順序是依病人之危急程度決定,而不是掛號先後。
2.櫃台掛號
(1)健保病患請以身份証、健保IC卡辦理掛號,同時繳交掛號費及部份負擔。
(2)若您忘了帶健保IC卡,則必需以自費身份掛號、結帳。而於十天內補送健保IC卡及身份証辦理退費。
3.依掛號科別入診療室
(1)如果需進一步檢查,醫護人員將會為您安排。
(2)如果需會診其他科醫師一起處理時,醫師會聯絡其他科醫師前來診視,請病患在原處等候。
4.醫師確認動向
經醫師診療後,會有以下動向:
(1)您的病情若可以返家用藥控制,則由醫護人員協助您辦理返家手續,您可依病情需要索取相關衛教單張。
(2)您的病情若暫不穩定時,未達須住院或床位已滿則會留滯急診觀察,由醫護人員定期用藥治療並觀察病情變化。
(3)您的病情若需住院治療,醫師會開立住院許可証,請家屬結清急診室費用,同時辦理住院手續,辦妥後,等待工作人員護送至病房。
5.櫃台結帳
(1)您若是自費或未帶健保卡者,請在櫃台結帳。
(2)您若是健保病患,有使用健保不給付之藥、衛材,則必須結帳繳費;未使用者,若您已經繳交掛號費及部份負擔,則不需要再繳交任何費用。
(3)您若要辦理退費,請於十天內攜帶原收據、健保IC卡和身份証,前來門診收費窗口辦理退費。
(4)若您身上未帶現金可簽立本票,於三天內至掛號櫃檯辦理繳費。
6.領藥
(1)當費用結清後,請持收費單及處方箋至藥局領藥。
(2)若藥物使用不了解,可立即詢問藥局人員或來電(03)4929929轉110諮詢。
7.離開
(1)如果返家後病情不穩,可來電(03)4929929轉118急診室聯絡,並將病人送回急診室處理。
(2)若到院時病患已死亡,醫師無法確認死亡原因,則無法開具死亡診斷書,家屬應就近至轄區內派出所報案,警員將協助處理,並依其驗屍結果,由法醫開立死亡診斷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