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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院須知
★親切的叮嚀
1.本院全面禁止吸煙,為維護病患安全病房內除吹風機外,請勿使用其他電器用品。
2.健保患者於辦理住院時請將健保卡及身分證交給護理站護士。 3.為維護病患安寧及避免影響治療,訪客時間自9:00至21:30,並請注意訪客及電視音量,22:00後請關閉電視準備就 寢,敬請配合。 4.請勿攜帶貴重物品,以免遭竊並儘量避免攜帶幼童、寵物進入病房以減少感染機會。 5.有緊急事故需請假外出者,請至護理站辦理手續,經主治醫師許可方可離院。 6.夜間陪伴之親友以一人為限,並請自備寢具。 7.本院二十四小時提供熱水並代訂餐服務,若有需要請洽護理站。 8.辦理出院時間:週一至週五9:00-16:00、週六9:00-12:00。 *其他時間需先至一樓櫃台辦理,預付押金並在三日內依辦理出院時間返院補辦手續,並退回押金。 *若需要診斷書請在辦理出院前一天告知醫師或護士,以免影響辦理時間。 9.辦理出院當日請在病房等候,待辦妥後將立即通知通知您至一樓櫃台辦理出院。 10.健保身份病人出院時應繳納之項目: (1)非健保病床之差額 (2)健保不給付之醫材及藥品。 (3)健保規定應自付之部分負擔*若為特約廠商請出示識別證。 11.住院診斷關聯群(DRGS)支付制度下病患不適當出院狀況: (1)出院前24小時內脈搏、血壓、體溫、呼吸及意識情況仍不穩定者。 (2)除經醫師認可出院療養、門診追蹤外尚有病情或併發症未妥善控制者。 (3)除症狀輕微可在門診持續治療外,傷口有嚴重感染、血腫或出血現象者。 (4)除經醫師認可出院療養、門診追蹤或可自行在家膀胱訓練者外,因排尿困難或有導尿管留置且病況不穩定者。 (5)除經醫師認可出院療養或門診追蹤外,因醫療需留置靜脈導管(包括需中央靜脈營養輸注、血液透析及化學治療導管), 或置放各種手術引流管未拔除者。 (6)其他經醫師專業認定,仍有必要住院治療者。 |